2014年12月14日 星期日

1201 公共圖書館



借書不用還

圖書館2.0系列報導之三
毛慶禎 輔仁大學圖書資訊學系副教授(民國96年寫的)

借書不用還,是圖書館 2.0 最明顯的特徵之一。還書不是議題,借書也不是目標,適時適地讓讀者讀到預期的書,才是圖書館存在的目的之一。(因為以前書很昂貴,所以借書要還,或者要在當下看、抄。但現在書很便宜,所以借書應該不用還)
還書帶給讀者壓力,造成圖書館與讀者的緊張關係,借書不用還是解除緊張關係的根本之道。還書是為了再借出去,借書是為了有書可讀。在資源(不以圖書為限,新增了資訊等......)充裕的情況下,即使不收回外借的圖書,仍有足夠的圖書可供借閱,當然就不必還書,不但簡化作業流程,還可以豐富讀者的自家館藏,每個家庭都是圖書館,走進自家或鄰居的客廳,就可以閱讀。
1602 年,湯瑪斯‧博德利爵士(Sir Thomas Bodley, 1545-1613捐贈圖書館給牛津大學,指定該圖書館不僅服務牛津大學師生,還應服務所有文人(Republic of Letters);館藏供社會大眾使用,不要求與牛津大學或學術有關;當其他的圖書館還限制讀者資格時,博德利圖書館(國外的圖書館都有名字,而我們卻都沒有)已被稱為牛津大學的公共圖書館(The Publique Library of the Unviersity of Oxford),直到今天,六成的讀者來自牛津大學之外。
受限於當時的科技及習俗,博德利圖書館的館藏祗限館內閱讀(資訊近用沒有實現,與當初的目標相違背)400 多年來,世界各地的讀者必須風塵僕僕地來到牛津大學,才能使用博德利圖書館。博德利圖書館對此不便耿耿於懷,囿於科技的限制,心有餘而力不足。
博德利圖書館參與早年的英語文獻線上資料庫(Early English Books online, EEBO)及十八世紀
古籍資料庫(Eighteenth Century Collections Online, ECCO)等數位化館藏計畫,但是該等計畫的商業模式,限制學者的近用權,無助於實現湯瑪斯‧博德利爵士的初衷(注 1)。
法令現況
社會上已有很多書是不用還的,基於宗教、意識形態、社會責任等目的,有些人編印特定的圖書,讓它們在社會流動。例如:財團法人佛陀教育基金會,贈送印本及多媒體版的佛書;國際基甸會中華民國總會,贈送印本聖經;還有更多有心人士,徵求業主同意後,在車站、廟宇等公眾場所,放置勸人為善的圖書,任人取閱、歸還(注 2)。
出版社效法美國的行書計畫(Bookcrossing),在臺灣發起「書本冒險旅行計畫」(漂書計畫),請求讀者把看過的書,置於公眾場所,供有緣人隨機取閱、歸還,讓圖書展開不可知的旅程(注3)。圖書館將讀者捐贈的圖書、撤架後的圖書,不定期地置放櫃檯,供讀者自由取閱,也是行之多年的慣例。(圖書館不要的書)
在正常運作下,圖書館的館藏不可能無限成長,有一定的極限。在圖書館裡待了一陣子的圖書,總有年華老去讓位給後來者的時候;等待撤架圖書,祗要外觀尚佳,讀者願意借閱,圖書館就可做個順水人情,為這本書找個新的家,由讀者賦予新的生命,到另一個圈子,繼續它的旅程(注 4)。
英國圖書館學會建議,公共圖書館的館藏汰換率為 8 ,期限一到,不論館藏狀況如何,一律更新(注 5)。美國維吉尼亞州費爾非克斯郡(Fairfax County, Virginia)的公共圖書館系統有21 個分館,採用 SirsiDynix 系統後,為了反應市場需要,也將兩年內不曾外借的書,全部下架(注 6)。
圖書被撤架移除是可預見的,讀者不還書,祗是其中一個因素。沒有歸還的書有點像是「楚人失弓」,本來就在天地之間,除了法定寄存圖書館之外,其他圖書館都不具備永久保存館藏的功能。讀者不主動還書,圖書館可以停止該讀者的借書權,並依照圖書館法第 14 條的規定,每年在不超過館藏量百分之三範圍內,得自行報廢。然而以臺灣社會的風氣,圖書館很難採取法律行動,將該書強制取回。所以,不必費心於取回未還的圖書。
技術到位
類比的印本圖書複製成本高,圖書館難以負擔高量的複本,無法想像借書不還的後果。不過,以數位方式透過網際網路傳送的電子書,它的複製成本與傳送成本趨近於零,圖書館永遠還有一份電子書,沒有必要執行還書的程序。
當代的圖書幾乎都經由電腦編輯排版,製成數位格式,再據以印刷成為類比的印本。著作財產權所有人基於商業考量,販售印本維生為主;圖書館衡量預算,祗能買入有限度的印本,讓讀者必須在預約清單或館際互借上等待。
舊思維在新技術中掙扎,複製及傳送的成本已經很低,仍然要求客戶遵守舊的法律,歸還不需要歸還的數位圖書。經由著作財產權所有人的授權之後,以 21 世紀的圖書館學管理技術,借電子書不還,是實際可行的。
著作財產權的研究,發展出多種授權模式(公用著作:這權力是屬於大眾,非特定人士,而人們也不能更改內容),「創用 CC」(注 7)保留著作財產權所有人的商業利益,且讓網民成為現成的業務員,透過持續的授權,每個人都可以:
a. 重製本著作、將本著作收錄於一個或多個編輯著作之中、以及當收錄於編輯著作時重製本著作;
b. 創作及重製衍生著作;
c. 散布、公開展示、公開演出、公開上映、公開播送、公開傳輸、公開口述或以數位聲音傳輸方式公開演出、公開上映、公開播送、公開傳輸、公開口述本著作(包括收錄於編輯著作中之本著作)重製物或錄音物;
d. 散布、公開展示、公開演出、公開上映、公開播送、公開傳輸、公開口述或以數位聲音傳輸方式公開演出、公開上映、公開播送、公開傳輸、公開口述衍生著作重製物或錄音物。
數位圖書
可以合法下載閱讀的網路數位書,應該不在少數,祗是難以取得確實的數字。此處描述的谷歌(Google)、歐萊禮(O'Reilly Media, Inc.)、古騰堡計畫(Project Gutenberg)、網際網路典藏所https://archive.orgInternet Archive)等,祗是較為出名的少數。
谷歌圖書搜尋(Google Book Search)與出版社合作,以增加書籍的銷售量為目標,從保護書籍內容的前提,協助使用者找到書籍;城邦與博客來是臺灣地區首先談妥合作內容的出版社(注8)。
谷歌並與德國巴伐利亞州圖書館(Bavarian State Library)、美國普林斯頓大學(Princeton University)、美國加州大學(University of California)、西班牙國立加泰羅尼亞圖書館(The National Library of Catalonia)、西班牙馬德里大學(University Complutense of Madrid)、美國哈佛大學(Harvard University)、美國密西根大學(University of Michigan)、美國紐約市公共圖書館(The New York Public Library)、英國牛津大學(Oxford University)、美國史丹福大學(Stanford University)、美國德州大學奧斯汀校區(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)、美國維吉尼亞大學(University of Virginia)、美國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校區(University of Wisconsin - Madison)等 13 個單位合作,將部份館藏數位化,供讀者全文檢索,視授權範圍提供下載全文、部份檢視、片斷檢視或不提供內文(注 9)。(我們現在能看到,是經過很多次的重印。或許看不到過去真正的那本書,但內容不變)
歐萊禮公司的開放圖書系列(O'Reilly Open Books Project),已有 54 本,其中的 19 本,於販售印本的同時,也提供電子檔,讓讀者從網路讀到全文。絕版書則祗有電子檔(注 10)。
古騰堡計畫始於個人電腦萌芽之前,1970 年以來,已經累積二萬多本電子書,以公共版權為主,包括 69 本中文書(注 11)。網際網路典藏所的時光回溯機(Wayback Machine)典藏舊的網頁,並典藏並公開使用 57,752 部電影、37,741 場音樂會實況、124,328 種有聲書、189,695 種圖書(注 12)。
中文數位圖書
中文圖書不算少,應有相當的圖書以數位方式呈現。基於廠商的商業利益,絕大部份的數位圖書,必須申請帳號才能使用;依授權條款分為:館內使用、校園使用及網際網路使用三種等級。
圖書館可以從沒有著作財產權主張的數位圖書著手,先將該等圖書融入本館目錄,供讀者檢索,納入館藏,實體或連結均可。國家圖書館、中原大學圖書館、淡江大學圖書館等數十所圖書館,都製作相當的連結,供讀者查尋部份的電子書,並提供自由下載。
臺灣本土製作的電子書不在少數,以納稅人的公帑補助或獎勵,再以各種理由主張著作財產權,以有限的授權模式,強迫圖書館付更多的費用,取得本來就是公共財的授權。最令人佩服的是中華電子佛典協會(Big5UTF-8UTF-16),聚合志工的力量,將整部大藏經逐字鍵入校對。不但放在網路,自由查尋下載,還提供光碟片,供各界自由索取(注 13)。
政府支持的官方數位化工作,已經持續多年,成果很可觀。以 300dpi 解析度製作後,再降階轉存為較低的解析度,提供三種等級用途如下:
1. 典藏級:保護國家利益,僅提供目錄,不提供內容。
2. 電子商務級:訂定合理價格,供市場化銷售。
3. 公共資訊級:免費供一般大眾使用。
為保護國家利益,不公開精密、高解析度的典藏級檔案;運用在學術研究、商業、產業、出版、加值等方面的電子商務級檔案,則以平價的方式,在市場銷售;供中小學教育、知識普及和社區文化發展等使用的公共資訊級檔案,則免費提供給國人使用(注 14)。
300dpi 的解析度屬於國家利益,實是匪夷所思的做法。重製費用趨近於零,製作成本均由國家負擔,為什麼可以販售?對照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的「開放式課程網頁」,基於社會責任,全盤開放,並因此而招來日本、越南等國的參與,臺灣的中文翻譯志工也沒有收取任何費用,全心奉獻(注 15)。
圖書館的本質
數位圖書是強勢團體的禁臠,這個世界裡,沒有網路沒有電腦,甚至沒有電力的地方,比我們想像的還廣。圖書館如何在這些地方提供借書不用還的服務呢?確實是很嚴肅的議題。
網路行動圖書館是美國的志願團體,以車輛帶著電腦及網路,自備發電機,奔波於美國境內無網路的地方,從衛星網路下載圖書,印刷裝訂成冊,借給讀者,而且不用歸還(注 16)。
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(UNESCO)與國際圖書館協聯盟(IFLA)共同主張:「公共圖書館提供無私的服務,不因年齡、種族、性別、信仰、國籍、語文及社會地位而有差異」,應該是期待圖書館能夠摒除舊思維的限制,在新科技的協助下,發揮圖書館的既有理想,讓讀者可以盡情地享用資訊大餐,沒有任何顧忌(注 17)。
這就是圖書館的理想,借書不用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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