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公共圖書館有營運基準,卻沒有說公共圖書館要做甚麼
- 台灣圖書館的人事費不能超過預算的50%
- 經營圖書館的人沒有把人放在心上
- 館藏不夠,讀者就是隨機選書
- 採購圖書是根據讀者的喜好(借閱紀錄)來選擇
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共圖書館宣言 1994
1991 年,
國際國書館聯盟(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Library
Associations and Institutions, IFLA)於莫斯科召開年會, 要求公共圖書館常務委員會修訂聯合國教科文組織(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, Scientific and Cultural
Organization, Unesco), 它的目標, 1994年十月29日PGI Council Meeting 批准由IFLA公共圖書館組提出的草案; 早先, 1949年該宣言首度問世, 1972年修訂一次。
社會及個人的自由、繁榮及發展, 是基本人權之一。被充份告知的公民, 行使他們的民主權利, 並在社會上扮演積極的角色, 才可能發揮前述的人權。民主能夠有建設性的參與及發展, 它的前題是滿意的教育及無限制的自由接觸所有知識、思想、文化及資訊。
公共圖書館是地方的知識門戶, 提供個人及社團終生學習、獨立判斷、文化發展的環境。
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藉著本宣言, 表示對公共圖書館的看法, 認定公共圖書館是一個教育、文化、及資訊的單位, 也是孕育和平及心靈福祉的場所。
因此,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鼓勵各國政府支持並參與公共圖書館的發展。
社會及個人的自由、繁榮及發展, 是基本人權之一。被充份告知的公民, 行使他們的民主權利, 並在社會上扮演積極的角色, 才可能發揮前述的人權。民主能夠有建設性的參與及發展, 它的前題是滿意的教育及無限制的自由接觸所有知識、思想、文化及資訊。
公共圖書館是地方的知識門戶, 提供個人及社團終生學習、獨立判斷、文化發展的環境。
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藉著本宣言, 表示對公共圖書館的看法, 認定公共圖書館是一個教育、文化、及資訊的單位, 也是孕育和平及心靈福祉的場所。
因此,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鼓勵各國政府支持並參與公共圖書館的發展。
公共圖書館是地方的資訊中心,
備有各種知識及資訊(不可偏頗→但現況沒有達成)供讀者取用。
公共圖書館提供無私的服務, 不因年齡、種族、性別、信仰、國籍、語文及社會地位而有差異。少數民族、身心障礙人士、住院病患、在監人士等, 有事實上的困難, 無法利用常態性的服務及資料時, 公共圖書館應針對他們的需求,
提供特別服務。
各種年齡層的人都應該可以找到所需的相關資料,
館藏和服務在涵蓋各種媒體及現代科技之時, 應兼顧傳統的資料; 尤其要重視品質, 不能忽視地方的需求與特性。資料的內容必須反應當前的潮流及社會變遷, 包括人類努力的記錄及想像未來的雄心。
館藏及服務不能以屈從任何意識型態、政治或宗教的檢查, 當然也要抗拒商業行為(出版社)的壓力。
以下這些任務與資訊、識字(素養)、教育及文化有關, 應該做為公共圖書館服務的核心:
- 從小強化兒童的閱讀習慣。
- 支援各種層級的正規教育及自我進修。(台灣圖書館目前皆不支援,參考服務有明訂不回答Homework)
- 提供個人開創發展的機會。創新
- 刺激兒童及青少年的想像力及創造力。
- 促進對文化遺產的重視、對藝術的欣賞、對科學成就及發明的尊重。圖書館要有舞台
- 讓表演藝術有演出的機會。
- 嘗試各種文化, 欣賞其間的差異。
- 贊助口語傳統。口述歷史
- 確保居民能夠接觸各種社區資訊。EX.土地公廟活動、哪家店要打折
- 對地方性的企業、協會及成長團體提供適當的資訊服務。會議空間
- 助長資訊及電腦技能的發展。
- 贊助及參與各種年齡層的掃除文盲活動, 必要時, 可以主動發起這類活動。
- 原則上, 公共圖書館應提供免費的服務 為什麼要有借書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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